各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:
根据《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(修订)》,现就做好2023-2024学年度班主任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23-2024学年度在岗的班主任。
二、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价值引领、学业发展引领、文化生活引领等方面。具体内容参考附件《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》。
三、考核程序
各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,具体负责本单位班主任考核工作。班主任考核成绩由学生评议和学院考核两部分组成。具体考核程序如下:
(一)个人总结(6月24日-6月27日)
班主任撰写个人工作总结,并填写《班主任工作手册》,提交所在学院。
(二)学生测评(6月24日-6月27日)
学生处组织各学院安排学生按照《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》内容,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线上评议,并将评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。
(三)学院考核(6月28日-7月1日)
各学院结合班主任提交的个人总结、学生测评情况,对班主任进行综合考核,并确定相应等级。(参考标准:班主任个人总结及班级管理成果占40%,学生测评占60%。)
(四)学校审核(7月2日—7月5日)
各学院汇总班主任考核结果,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,于7月2日前将附件1报送学生处;学生处复审后,报学校研究。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(90分及以上)、良好(80-89分)、合格(60-79 分)和不合格(60 分以下)4个等级。优秀比例不超过20%。
四、考核等级
(一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为优秀:
1.所带班级中获省级以上集体表彰的;
2.所带班级的学生中涌现出突出突出先进事迹且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;
3.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受到学校表彰的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评为优秀:
1.所带班级出现单科考试超过25%以上学生不及格的;
2.每学期深入学生班级少于4次的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工作考核为不合格:
1.在师生中散布不当言论,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定,造成恶劣影响的;
2.不能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,造成不良影响的;
3.有违师德师风、有损教师形象,造成不良影响的;
4.受到党纪、政纪等处分的;
5.对学生中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、故意包庇或纵容学生违纪,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五、相关要求
(一)严肃考核纪律,对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班主任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严肃处理。
(二)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,并作为职称评聘、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。
(三)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,学校不予发放班主任津贴,不再续聘,同时按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处理。
附件:
1.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
2.淮北理工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
学生处
2024年6月24日